(2013年1月21日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 总 则
根據《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章程》並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发展会员的指导方针是:按照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主体、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在扩大会员覆盖面和优化会员结构的基础上,按照思想品质优、社会贡献大、公众形象好、參政議政能力强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
第二條 發展會員實行入會自願和退會自由的原則。凡符合入會基本條件,承認工商聯章程,願意履行會員義務的企業、社團及個人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第三條 發展會員以在全市具有代表性的企業和社團、中小型企業爲主。
第二章 會員種類
第四條 企業會員:私營企業、民營科技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成份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僑投資企業,入會申請經批准後,爲本會企業會員;
第五條 團體會員:以非公有制企業爲主體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工商社團及其他社會團體,入會申請經批准後,爲本會團體會員;
第六條 個人會員:工商企業的投資者和經營者,個體工商戶等,入會申請經批准後,爲本會個人會員。
第三章 會員的基本條件
第七條 企業會員的基本條件
l、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並年檢合格;
2、依法經營、誠實守信;
3、注冊資本100萬元或資産總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各類企業。注冊資本和資産規模雖未達到上述標准,但在本行業具有代表性或爲市、縣政府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型企業、中介機構可適當放寬注冊資本和資産總額限制,但須爲本行業內具有代表性企業或機構。
第八條 團體會員的基本條件
1、依法在社團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工商社團和非公有制企業;
2、社會團體的主要成員應是非公有制企業或是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
第九條 個人會員的基本條件
1、與本會工作有聯系、業務水平較高、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經濟工作者、經濟理論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及其他有關人士;
2、港、澳、台胞,海外僑胞中的工商界知名人士。
第四章 入會程序
第十條 領取申請表
凡申請加入本會的企業、團體和個人,可到本會會員部領取入會申請表。
第十一條 提交材料
申請成爲企業會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加蓋公章的入會申請表;
2、營業執照複印件;
3、企業及法定代表人情況介紹。
申請成爲團體會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由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加蓋公章的入會申請表;
2、社團登記證複印件;
3、社團開展活動及法定代表人情況介紹。
申請成爲個人會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入會申請表;
2、身份證複印件和相關資格證、職稱證書等的複印件;
3、2寸標准證件照片2張。
第十二條 審批
會員部收到申請表後,對申請入會的企業、社團或個人進行資格審查和考察,依據考察情況提出初審意見,提交主席會長辦公會議審議,符合條件的由主席會長辦公會議予以批准。
第十三條 通知
會員部向獲得批准的申請單位(或個人)發送入會通知書,申請單位(或個人)即成爲本會會員。
第五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會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向本會反映意見、要求和建議,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批評;
3、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4、享受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
5、要求本會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
2、執行本會決議;
3、按規定交納會費;
4、辦理本會委托的事項。
第十六條 對有如下行爲的將勸其退會:對有違法行爲的企業;對企業撤消、被兼並、停業或明確表示退會的;對長期不參加會員活動、不嚴格執行會員管理辦法或連續兩年不交納會費的。本會將發函正式通知其退會。
第六章 会费的收取
第十七條 会员会费按在本会任职的职级划分为不同的标准,会员企业会费按职级标准收取。多交不限。会费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与会员”的原则。
第十八條 会费收取标准:
(一) 企业入会一次性收取会费2000元;
(二) 团体(主要为商会)入会收取会费10000元;
(三) 执委年度会费1000元;
(四) 常委年度会费2000元;
(五) 副主席、副会长年度会费10000元;
(六) 市直属商会年度会费2000元。
第十九條 會員會費按年交納,每年9月底前交清會費。鼓勵一次性交清屆期會費。凡向本會建設贊助或換屆贊助的均可列抵會費。
第二十條 会费由市工商联、总商会负责收取和管理。
第七章 会费的使用
第二十一條 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收取的会费用于本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会员服务。
第二十二條 会费正常运作的开支主要包括:
(一) 换届会议、主席会长会议、常执委会议等费用开支;
(二)聘請工作人員薪酬;
(三)設備設施、用品用具、日常辦公用品等;
(四)組織會員開展活動開支;
(五)建辦網站、印刷會刊、簡報;
(六)商會外事聯誼活動開支;
(七)表彰、培訓、慰問會員等活動開支;
(八)爲會員服務所發生的其它費用開支。
第二十三條 會費管理建立專門賬戶,專款專用。在市工商聯、總商會領導班子中設立財務領導小組,加強財務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
第二十四條 本會每年向會員代表大會或執委會或常委會或主席會長會議通報會費收支情況,並接受總商會監事會的監督和審查。
第二十五條 會費的收取與使用接受市財政局非稅管理局的財務監督和指導。
第八章 会员服务
第二十六條 会员部负责对会员的日常联系。
第二十七條 各科室依职责为会员提供相应服务。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益陽市工商業聯合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办法由益阳市工商业联合会、益阳市总商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